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第二十三章
2894.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5,14)
很少有人知道“圣言”在此表示什么。从每个具体细节清楚可知,“圣言”就是主;但内义教导:“圣言”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圣言”因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也表示存在于祂在天上的国度和在地上的教会中关乎祂并来自祂的一切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圣言”因表示真理而表示一切启示,因而也表示圣言本身或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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